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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五年发放救助金2.64亿元!湖北法院能动司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

2023-05-23 18:33:58来源:法治日报-法治网  
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实习生 曹春成

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张某某、冯某均为聋哑人,通过网络相识相恋,并于2021年2月登记结婚。婚后夫妻俩经常发生矛盾,张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蕲春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考虑到当事人为聋哑人,在依法向冯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,通过微信、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、代理律师沟通调解意见,鉴于双方均身处异地,决定采用互联网远程开庭,并安排手语老师全程参与庭审。


(资料图)

最终,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在线达成调解协议,同意离婚。

5月19日,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残疾人联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近年来湖北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,发布了包括张某某与冯某离婚纠纷案在内的8个典型案例。

据悉,湖北省现有残疾人380多万,占人口总数的6.45%,是一个人数众多、特性突出的特殊困难群体。

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建新介绍,湖北省法院多措并举公正能动司法,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、法律援助、法律服务的功能作用,在立案、审判、执行等全流程、全领域使残疾人享受到门槛更低、内容更多、范围更广的法律服务,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、充分、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。

湖北法院注重延伸司法职能,进行联动解纷,多地法院探索联合民政、残联等专业部门人士担任涉残疾人案件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,加强与残联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残疾人所在单位、社区两委的沟通联系并听取意见,促进涉残疾人离婚、扶养、监护等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,提升司法助残工作专业化水平。

湖北法院高度重视残疾人诉讼权利保障工作,全环节设置便利措施,鼓励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在办理涉残疾人案件过程中,湖北法院充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,切实使残疾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据统计,近5年来,湖北法院通过司法救助、执行救助、信访救助等方式共向符合救助条件的14862名残疾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.64亿元。对追索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、劳动报酬以及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、社会救助资金的残疾当事人,依法先予执行。

湖北各地法院还开展判后释法和回访工作,对残疾人进行心理疏导,关注残疾人的内心动态和现实需求,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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